关于“单独”家庭人员登记的通知-凯发旗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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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单独”家庭人员登记的通知-凯发旗舰

编辑: 来源: 发布时间:2015年05月15日 

 

我校在职教职工,已生育一个子女、户籍地有一方在北林路办事处、符合“单独”条件的人员,请到计生办登记(双方户籍地均不在北林路办事处的,到所在地社区登记),截止时间为2014417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 计生办
       20144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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