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落实河南省“人人持证、技能河南”工作,结合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需求,按照《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教职工职业技能等级直接认定方案》要求,现面向我校教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。
一、认定对象
1.我校在职在编及人事代理教职工;
2.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(职称证);
3.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,任职以来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教职工。
二、认定的职业(工种)范围
《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职业(工种)清单》(附表2)所列职业(工种)。
三、认定方式及等级
1.认定方式:直接认定。
2.认定等级:以《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教职工职业技能等级直接认定方案》(附件1)要求为准。
四、认定资料申报及时间
1.认定资料:申报人员根据个人职称等级和从事教学专业,对照国家职业技能评价标准要求确认申报的职业(工种)和技能等级,按要求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及扫描件、电子证件照片等相关材料,填写认定报名表(附表3)。以部门为单位收集整理汇总申报材料,填写报名信息汇总表(附表4),不接受个人申报。按要求整理后,报送至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(学校继续教育学院),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:
2.截止日期2023年5月30日。
联系电话:0371-65821069
继续教育学院
2023年5月18日